不賠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賠償,則為工傷。用人單位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資料拓展
壹、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傷害的。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二、註意:
1、首先要明確的是,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並不全部屬於工傷,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2、如果被認定為工傷,將會得到部分雙重賠償,即除醫療費之外的工傷賠償項目都可以得到雙重賠償。
材料參考
百度百科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