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調整》市區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由210元調整為240元,各縣(市)由180元調整為220元,銅山區、賈汪區由200元調整為220元,大學生繳費標準保持210元不變。提高城鄉居民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全市壹級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提高3個百分點,各縣(市)二、三級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將中藥飲片中的顆粒劑納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取消乙類中藥飲片(限復方使用的除外)10%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