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成立於 1946 年 12 月 11 日,最初的目的是
為了滿足二戰後歐洲兒童的緊急需要。作為聯合國處理兒童事務的唯壹機構,聯
合國兒童基金會代表兒童發言,並推動《兒童權利公約》的全面實施。?
目前,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通過與政府、當地社區以及其它合作者在 190 多
個國家和地區的協同工作,向兒童提供醫療保健、營養、教育、安全水、衛生設
施等以保護兒童權利。工作的重點在於制定和實施低成本的、以社區為基礎的各
種方案,並鼓勵人們積極參與。72在女童方面,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致力於消除對
少女的歧視以及對少女權利的剝奪,包括女性割禮、女性的不平等受教育權等。
例如,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通過指導各國對教育機制進行適當的改革,促進男女青
年獲得更加平等的教育。73?
同時,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也會對國家與地區進行研究,定期發布研究報告,
向世界公開各地兒童的狀況並進行分析,如《人性化的調整》、《梅切爾德研究報
告:武裝沖突對兒童的影響》以及每年例行的《世界兒童狀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