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基金時繳納的費用稱為認購費、申購費和贖回費。在基金未成立之前買入的,稱為認購費;基金成立之後買入的,稱為申購費,賣出基金時收取的費用成為贖回費。在我國,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的費用壹般在1.5%以下。這些費用,壹部分作為基金銷售時的費用,另壹部分會納入基金財產。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則是直接從基金財產中提取的。
有些基金是不用交申購費和贖回費的,比如貨幣型基金的申購贖回費通常為0。但是貨幣型基金會提取壹定的銷售服務費,壹般不高於0.25%。
另外,按照基金認購和申購的收費模式,目前的基金收費可以分為前端收費和後端收費。前端收費,是指在基金買入時收費,後端收費則是在基金贖回時收費。如果投資者長期持有(壹般要求3年以上),在贖回時可以免收認購和申購費用。
基金(Fund)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壹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
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壹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我們現在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