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款人死亡後,為證明其身份並有權支取存款,法定繼承人應向當地公證處(未設立公證處的縣、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請辦理繼承證書,銀行據此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存款繼承權有爭議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銀行憑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或調解書辦理轉賬或支付手續。
和妳家壹樣(沒有存折,銀行卡號),需要去公證處公證。如果全部過戶到妳媽名下,其他繼承人需要簽字放棄繼承,法院會出具裁決。然後妳媽媽拿著自己的身份證、法院裁定書、妳爸爸的死亡證明、司法證明、儲戶(妳爸爸)的身份證去銀行申請查詢。只需提供儲戶身份證號,儲戶存款余額可在任意網點查詢;前提是只有公安、檢察、法律、審計和上級機關有權憑有效證件查詢銀行存款,所以法院出具的裁定書(或判決書、調解書)是必須的。
具體請再咨詢當地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