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80年代之前,美不少私人企業由雇主全額承擔雇員退休金,特別是在工會組織力量強大的企業,雇主被迫對退休工人的各種福利大包大攬。這種退休福利方式雖對員工有利,但加重了雇主的經濟負擔,不利於企業經營和發展。1978年,美《國內稅收法》新增的第401條K項條款規定,政府機構、企業及非營利組織等不同類型雇主,為雇員建立積累制養老金賬戶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根據這壹條款,越來越多美國企業選擇了雇主和雇員***同出資、合建退休福利的方式。因此,美國企業年金計劃又稱作401K計劃。
目前,401K計劃已成為美諸多雇主首選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障制度。根據美投資公司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13 年第二季度,401K 計劃賬戶資產余額達到3.79萬億美元,相當於美當年GDP 的22.9%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