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住院報銷比例如下:
1,門診費用,貧困人口全額救助,低收入對象50%救助。
2、日常門診救助最高每年1000元,重特大疾病門診救助最高每年5000元。
3、九種大病住院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提高到90%以上。
專門為建檔立卡的貧困群眾設立醫療救助基金,為貧困患者就醫建立檔案。在基本醫保報銷、大病保險報銷、醫療救助報銷的基礎上,實行政府全力保障政策。實際報銷比例達不到90%的,縣財政補貼達到90%。
此外,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對超出10%的院外費用承擔50%,超出10%的院外費用不予補償。
貧困人口是指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法履行義務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專門為建檔立卡的貧困群眾設立醫療救助基金,為貧困患者就醫建立檔案。在基本醫保報銷、大病保險報銷、醫療救助報銷的基礎上,實行政府全力保障政策。實際報銷比例達不到90%的,縣財政補貼達到9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起付標準以下、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