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
契稅是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向其承受者征收的壹種稅收。目前長沙市契稅標準是面積144平方米以下按1%收取,面積144平方米以上按2%收取。
●維修基金
物業維修基金是依據有關法規籌集的用於新商品房(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後的***用部位、***用設施設備維修之用的專門款項。目前長沙市物業維修基金的標準是3%
●印花稅
從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房屋抵押手續費
2000萬元及以下的按抵押貸款額的0.2%收取。
●其他費用
包括銀行工本費50元、測量成果費40元、權證費160元、國土費60元。其他48元。
總結:以壹個100平方米總價為30萬元的房子為例,如果壹次性付款需繳納契稅3000元,物業維修基金6000元,測量成果費40元,權證費160元,國土費60元,其他費用48元合計9308元。如果辦理銀行按揭貸款,以貸款20萬元為例,則需多繳房屋抵押手續費400元,銀行工本費50元,合計97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