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我市新建物業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準,由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根據我市物業建築安裝費用變化情況,定期計算並公布。
2.根據測算,2011+0新建商品房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具體金額如下:
(壹)多層商品房(含單身別墅)為95元/平方米;
(二)小高層、高層(7層以上,含7層)商品房為125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