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妳來說,在妳服兵役期間沒有評定殘疾軍人,但是有檔案記錄(檔案存放在民政局)的情況下,有兩種途徑可以從民政部門得到壹些撫恤補助:
1.如果三年內還是退伍,舊傷加重,符合軍人傷殘等級標準的規定,那麽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補充評定殘疾軍人,這是最好的辦法(註意是因戰或因工負傷,三年內退伍);
2.如果妳現在在農村,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認定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還可以每月領取生活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