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包含公司支付部分和社保支付部分,員工在 勞動能力鑒定 結果下達之後,應該向社保中心 申請工傷待遇 審核,審核通過後下發工傷待遇。 社保基金支付工傷待遇審核需要遞交有:工傷及 職業病認定 書復印件壹份;勞動能力鑒定書壹份或醫療終結鑒定表壹份;醫療發票、住院總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及出院小結復印件;轉入賬戶;身份證復印件壹份。 單位支付的工資按月支付,如有傷殘者,與 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時協商支付。如果員工和單位因為工傷賠償問題出現糾紛,可以 申請勞動仲裁 進行維權。
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壹)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夥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壹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壹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