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叫“捉刀”,特指替別人寫文章的人。隨著時代的發展,槍手的含義也擴大了。任何代替別人成為別人的人都可以被稱為槍手。現在是指代替他人參加考試或寫論文並獲得相應報酬的人;也指見事後行動,事畢即走的人;考試作弊的人(替考,泄露試卷等。)也是“槍手”。
槍手是中國大陸對學生的俚語,這個詞經常在臺灣省使用,指的是那些做了某事(消極)而不是受害者的人。他們主要是代替考試,完成作業讓受害者獲得報酬,這個過程叫做換槍。這種行為極大地擾亂了公平原則。
受害者(通常是學生)和槍手的關系是私人交易。槍手會要求事主為事主委托的事務支付費用,從幾百元到上萬元不等。
現代作家中有“槍手”這種職業,“槍手”在任何行業都有很大的弊端。
“槍手”在稿件行業是壹個非常不好的存在。“槍手”往往放棄自己的知識產權,獲得低於市場價的報酬。
比如壹個電影劇本,制作方往往會雇傭所謂的槍手來幫他們創作,然後把他們的簽名交給自己利益團隊的編劇。
這種想法導致壹個新的編劇,他很可能會為他的競爭對手寫劇本,結果是他自己的興趣團隊的競爭力下降。
作為壹個行業新人當“槍手”,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壹種充滿弊端的行為。這不僅是對其他新人的打壓,也降低了行業的競爭力,拉低了價格。不僅是對自己勞動的不尊重,還會讓生產者養成壹種逃避競爭的慣性思維,對壹個行業的發展極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