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5月20日起,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市十六個區縣陸續推行了新型防偽印章。全市行政區域內的各級黨委、人大、國家行政機關及其部門、政協、司法機關、軍事單位、民主黨派、企事業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宗教團體以及其他組織需要刻制法定名稱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報關章、發票專用章和其他業務專用章以及內設機構章等印章的,須進行合法備案,並到公安機關核發《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印章刻制企業刻制。
合同專用章章規格為圓形,合同專用章尺寸為直徑為4.2或4.0cm, 圓邊寬為0.1cm,合同專用章中間位置為五角星圖樣。每枚印章章面上均按照國家公***安全行業標準《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標準》要求,刻制13位印章編碼,可撥打“62078951、62078952”印章信息電話語音查詢熱線,查詢印章是否經公安機關審批備案。合同專用章材質可選擇銅質或回墨印材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