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亞麗擔任海亮集團董事長以來,始終恪守商業道德,堅持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原則。
早在創業之初,馮亞麗就提出了“信用立企業”的經營理念,十幾年如壹日堅持做到“三個確保”,即“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將產品和服務送達客戶,確保按時歸還銀行到期貸款,確保按國家規定上交各項稅金”。
2002年,馮亞麗公開向社會承諾“失信賠償”,承諾“保證嚴格按照約定支付各類應付款項,否則,海亮將以銀行1年期存款利率的10倍賠償損失給客戶。”海亮成為浙江省首家推出“失信賠償”的民營企業。在企業經營活動中,馮亞麗不斷加強誠信管理,建設風險防範體系,積極提升企業信用,打造完美誠信企業。
馮亞麗關愛員工,對員工誠信,維護員工權益,投資1.5億元為員工建造高標準、高檔次的海亮花園生活社區;投資800多萬元與中南大學聯合開設MBA研究生班和本科班,努力營造企業、員工“雙贏”的和諧勞資關系。她積極發揮黨工團組織的作用,推行誠信文化建設,在公司內部營造廉潔、誠信的企業文化氛圍,構建具有海亮特色的誠信文化。馮亞麗的誠實守信還體現在對社會公益活動的積極參與和熱情支持上。她先後投資興辦學校、支持新農村建設、扶殘助殘、幫困助學、賑災救援等。捐贈7600萬元設立浙江海亮慈善基金會,企業成立二十多年來,海亮累計為社會公益事業捐資三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