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私募基金 - 簡述牙買加貨幣制度主要內容

簡述牙買加貨幣制度主要內容

(壹)牙買加貨幣制度的產生:

布雷頓森林貨幣制度崩潰之後,國際金融形勢更加動蕩不安。

1976年1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國際貨幣制度改革臨時委員會在牙買加首都金斯敦召開會議,並達成“牙買加協議”。

同年4月,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理事會通過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的第二次修正案,從而形成了國際貨幣關系的新格局。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國際貨幣制度,壹般稱為牙買加貨幣制度。

(二)牙買加貨幣制度的主要內容:

1.浮動匯率合法化

各會員國可自由選擇適合本國經濟情況的匯率制度。在制度上、基金組織承認固定匯率與浮動匯率制可以並存;在管理上,基金組織則要監督各會員國的匯率政策,有權要求會員國解釋他們的匯率政策,並要求他們推行適當的國內經濟政策以使制度穩定。

2.黃金非貨幣化

黃金與貨幣徹底脫鉤,不再是平價的基礎,也不能用它以履行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義務,成員國貨幣不再與黃金掛鉤。

3.擴大特別提款權的作用

修訂特別提款權的有關條款,以使特別提款權逐步取代黃金和美元而成為國際貨幣制度的主要儲備資產。

4.擴大基金組織的份額

各會員國增加對基金組織所繳納的基本份額,同時,調整各成員國的份額比例。

5.擴大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融通

基金組織用出售黃金所得的收益設立“信托基金”,以優惠條件向最貧窮的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或援助,協助他們改善國際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