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參保所在地的社保中心醫保窗口申請辦理。
需要的材料:
1、大病醫療費統籌撥付審批表壹份;
2、醫療保險卡;
3、醫院報銷單據及與單據相符的藥品底方;
4、特種治療,特種檢查,貴重藥品審批表;
5、緊急搶救病人在非定點醫院就醫須有緊急搶救證明和診斷治療方案。
報銷範圍:在醫療費用中,由統籌基金支付後的剩余部分,由企業和個人***同負擔。企業負擔的部分不得低於70%。
擴展資料:
大病統籌基金支付:
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采取分檔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醫療費用支付金額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體標準如下:
1、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
2、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3、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
4、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5、50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繳費標準和費用列支:
1、企業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按企業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
2、外商投資企業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按企業中方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
3、職工和退休人員個人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由企業從職工工資和退休人員工資中代扣代繳。
百度百科—大病統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