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傷保險條例》中,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後,主要用於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康復費、傷殘津貼、生活費等待遇。工傷保險基金可用於支付被保險人勞動能力鑒定費,以確定工傷程度和勞動能力喪失程度。工傷保險基金還可以用於工傷預防的宣傳和培訓,提高勞動者的安全意識和工作環境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