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通則》規定,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倒塌、脫落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脫離的外墻屬於全體業主,業主有維護建築物的義務。但如果都交了維修基金,壹般來說,拆墻的維修應該由大廈的物業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