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類定點醫院;
2.專科醫院和中醫醫院;
3.32家壹級定點醫院;
4.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
5.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
6.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
7.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
醫保定點醫院是指社保部門公布的具有社保醫療資質的醫院名單。參保人根據公布的名單自行選擇醫院就醫,再經社保部門審核合格後,發給醫保人員醫保卡。有了醫保卡,他可以到定點醫院就醫,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報銷醫藥費,否則不能報銷醫藥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