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資本300萬以上;
2.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和工程師不少於20人。企業經理取得建設部頒發的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60%以上的部門經理和管理人員取得從業人員崗位證書。
3.管理兩種以上的物業;
4.計算基數中各管理物業建築面積百分比之和不低於100%。計算基數為:(1) 80萬平方米多層住宅;(2)高層住宅40萬平方米;(3)獨立式住宅(別墅)6萬平方米;(4) 20萬平方米寫字樓、工業區等物業。
5.10%以上的管理項目被建設部授予“全國優秀城市物業管理住宅小區(樓、工業區)”稱號,10%以上的管理項目被授予省級優秀城市物業管理住宅小區(樓、工業區)稱號;
6、具有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和符合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
7.建立維修資金管理和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