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即住房公積金,是住房的政策性資金,是國家取消福利分房後的福利延續。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員工可以享受壹些優惠政策,比如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住房公積金職工只需要自己出壹半,另壹半由單位出。但交到員工公積金賬戶後,這筆錢屬於員工個人,在買房或退休的情況下完全可以提取。
具體來說,這個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能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城鎮失業居民不執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退休職工不執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納,另壹部分由職工個人繳納。職工個人繳費由單位代扣後,與單位繳費壹並繳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壹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按規定連續繳存,除職工退休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或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壹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專門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蓄資金,具有兩個特點:壹是積累性,二是專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