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香港基金實行認可制度,即壹般情況下,基金的成立都要向證監機構申請認可,獲得認可地位的基金方允許進行推廣銷售。但未申請認可或申請未能獲得認可地位的基金,並非違法,他們依然可以存在並報價買賣,只是在宣傳推廣方面受到嚴格限制。
3.香港墓金市場是在香港發展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過程 中發展起來的,因此,它是壹個高度國際化的基金市場。在證監機構認可的基金中約有75%以上是歐、美、日等海外註冊的荃金管理公司推出的基金,而這些基金大部分也是投向海外的。
4.香港基金進入九十年代以來的投資組合大致情形是:
股票占45%左右,債券占35%左右,貨幣占15%左右,投資地域範圍包括歐、美、亞及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
5.香港基金市場相對於歐、美、亞等壹些發達的基金市場來說,仍處於成長時期,因此,尚欠成熟。許多投資者對荃金的認識急待提高。急功近利觀念濃厚,企圖短期投機謀利,而不願遵循基金本身固有的稚健分散風險及進行中、長期投資的原則。
6.香港基金市場可以說是壹個國際基金市場的“微縮景觀”,各種類型、類別及各種貨幣的基金應有盡有,它給投資者提供了極大的選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