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基金的使用註意事項有:
1、維修基金繳納後,使用必須專款專用,不能隨意挪用。
2、維修基金只能用於房屋過保之後,對於公***設施設備的更新和維護,若在保修期之內,是不可以使用維修基金的。
3、使用維修基金時,需要獲得小區內2/3以上的業主同意方可申請使用。
4、在維修基金閑置時,可以用來購買國債或是法律規定的其他基金,除此之外不能挪作他用。
5、對於住宅需要維修或大修時,可以申請提取大修基金用於支付承包合同中的預付款,但不能超過總工程的30%。
6、對於人為導致的公***設施損壞,需要由當事人來賠償,不得動用大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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