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賣出時面臨的變現困難
2 不能在適當價格上變現的風險
對於開放式基金,比較特殊:主要指當基金面臨巨額贖回或暫停贖回的極端情況下,基金份額持有人有可能不能以當日單位基金凈值全額贖回,延遲贖回等,而承擔後續贖回日單位基金凈值下跌的風險。
巨額贖回——單個交易日的凈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10%
處理辦法:
1.接受全額贖回,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兌付投資者的全額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序執行。
2.部分延期贖回,基金管理人認為兌付有困難,或認為兌付進行的資產變現可能使基金份額凈值發生較大的波動,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於上壹日基金總份額10%的前提下,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
未受理部分除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選擇將當日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外,延遲到下壹個開放日辦理,轉入下壹開放日的贖回申請不享有贖回優先權,並將以下壹個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
3.暫停贖回,基金連續2個交易日以上發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已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正常支付時間20個工作日,並應當在至少壹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