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失業救濟金的過程如下:
壹、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壹份到失業保險中心,壹份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是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失業人員攜帶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嚴格調查核實情況,發放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2份,失業求職登記表1份。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失業保險申請登記表》正面所有欄目,背面計劃生育關系接受單位意見欄,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求職登記表。
四、交三張壹寸彩色照片和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領取失業救濟金,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帶上身份證;
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失業保險繳費手冊、繳費憑證及1寸近期照片1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