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報銷範圍包括的項目如下:
1、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納入基本醫保給付範圍內的甲類和乙類藥品都可以進行報銷。
2、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報銷。基本醫保支付項目的診療項目範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範圍》來確定。如果屬於基本醫保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目錄內的,可以先由參保人進行自付,在按照基本醫保的規定進行支付。
3、基本醫療服務設施報銷。基本醫保醫療服務設施費用的報銷涵蓋了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必須生活服務設施,其中包括了門急診留觀床位費和住院床位費。而對於壹些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嬰兒保溫箱費、食品保溫箱費、護工費、陪護費,基本醫保基金是不可以進行報銷的。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