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璐和張銘恩的這個約定我覺得挺正確的啊,當壹個人犯錯誤的時候,就自己主動向***同的旅行基金裏面去存錢,這個懲罰措施不會傷害到彼此的感情,還能攢錢,這樣做不是挺好的嗎?我看網上很多網友都不是很能夠理解他們的做法,反正我個人覺得可以用金錢解決的事情,盡量別感情用事。
最近綜藝節目《女兒們的戀愛》特別火爆,大家對這幾對情侶也很看好,徐璐和張銘恩這對情侶在節目中還是挺恩愛的,他們兩個為了維護彼此之間的感情,還做了很多約定,包括了情侶之間的100件事情,而且他們還設置了懲罰金額,如果誰犯錯誤了,就要放進去錢,看到錢的金額,我真的快要羨慕死了,有錢真好啊。
他們兩個雖然恩愛,但是情侶之間避免不了的就是爭吵了,當他們爭吵的時候,這個犯錯機制就會起到作用了,他們兩個都要接受懲罰的,兩個人都要在裏面進行存錢,這樣的話兩個人都可以進行反省,徐璐犯錯壹次罰款1314元,而張銘恩則是13114元,我覺得這個機制挺好的,但是這個懲罰是不是有點太貴了。
不過很多人還是很贊同他們的做法的,因為犯錯了之後能知道自己的錯誤並且做到存錢的這個舉動,這也說明張銘恩是壹個很成熟的男生,他知道自己該做什麽,存進去的錢可以作為兩個人的旅行基金,這個挺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