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律師:不能分割。妳與丈夫商量決定以孩子的名義存款用於孩子的教育,該行為符合贈與的構成要件,孩子取得了該筆存款的所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離婚時,分割的財產應當是夫妻的***同財產。因此,夫妻離婚時,存在子女名下為子女以後接受教育的“基金”不能作為夫妻***同財產予以分割。
王先生:2008年10月1日,我利用節假日參加某旅行社組織的旅遊活動。晚餐後,隨行遊客包括我出現嚴重嘔吐腹瀉。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查系食物中毒。飯店承認遊客食物中毒是他們工作出現失誤所致,但不肯賠付醫療費等損失。我們又找旅行社理論,對方稱是飯店的過錯,也不肯賠償。按理說在旅遊途中,旅行社統壹安排的就餐發生食物中毒,他們是有責任的。請問是這樣嗎?
楊律師:妳可以依法要求旅行社承擔賠償責任。遊客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遊活動,與旅行社形成旅遊合同關系。遊客是因食用旅行社所安排的飯店就餐造成食物中毒,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旅行社有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旅行社賠償後可再向飯店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