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電梯在產權上應屬於全體業主***有,電梯維修更換費用也應由產權人分攤。物業只能受委托進行維護管理,維修花費較少可以適當從物業費中抽取。但壹旦遇到電梯需要大修或更換等問題,最終還得由業主來分攤。
據了解,目前需要更換電梯的小區基本都是上世紀90年代的建築,很多住宅小區沒有“房屋維修基金”,更換電梯的費用只能是業主分攤。有業內人士指出,為解決電梯報廢後的更換所需費用,建議有關部門探索在商品房交易中設立電梯運行專項基金來解決。
擴展資料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相關規定,業主在購置物業時沒有和物業公司對於電梯的更換費用另有約定的,更換電梯的費用應當由全部業主承擔。
根據《甘肅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用部位、***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物權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有。經業主***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水箱等***有部分的維修。
人民網-社會視點更換高層住宅電梯資金由誰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