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外籍人員參加社保材料:1、本人護照;2、外國人就業證、外國專家證、外國常駐記者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留學人員),四項中提供其中壹項即可;3、外國人居留證件;4、《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壹式三份並蓋章);5、《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壹式兩份並蓋章);6、本人照片(本人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白底、沖洗照片,兩張);7、其它相關證明材料;8、最新“五險合壹”普通企業版軟件中導出的“數據文件”(用U盤存儲)。
法律依據:《外籍人員社保繳納規定》第三條 在中國境內依法註冊或者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依法招用的外國人,應當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與境外雇主訂立雇用合同後,被派遣到在中國境內註冊或者登記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以下稱境內工作單位)工作的外國人,應當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境內工作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