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證券交易所為證券集中競價交易提供場所,可以依照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證券集中競價交易的具體規則。
根據其章程和交易規則,它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對交易所會員和在本所進行的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監督。為發揮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管作用,簡化基金份額上市交易程序,提高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審批效率。
擴展數據:
根據有關規定,基金份額上市交易的審批程序如下:
1.基金管理人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上市公告書、基金募集申請批準文件、基金份額發售文件、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驗資報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資格證書、基金財產托管證書等。,並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基金份額上市交易。
2.證券交易所對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文件進行審核,對符合上市交易條件的出具審核意見,擬定上市交易時間,並附相關文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百度百科-基金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