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為受益憑證,基金財產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經理只管理基金而不管理投資者,不承擔投資損失的風險。銀行儲蓄存款是壹種信用憑證,表現為銀行負債;銀行有保護儲戶本金和利益的法定義務。
2.收益和風險不壹樣。
壹般情況下,基金不保證本金安全,存在虧損的可能,但也有機會分享證券市場上漲帶來的收益;銀行存款利率相對固定,投資者幾乎不存在本金損失的可能。
銀行破產接管風險小(比如海南發展銀行,信用社合並,高息存款)。
3.不同程度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必須定期向投資者公布基金的投資運作情況;銀行吸收存款後,不需要向儲戶披露資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