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居委會審核後報鄉鎮民政部門,鄉鎮民政部門審核後報區民政部門審批(需入戶核查)。
3、區民政部門經過審核批準,對符合發放救助資金條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1)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應由第三方承擔(3)應由公費醫療承擔(4)境外醫療。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