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65438+10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布了美國上市公司按照IFRS編制財務報表的路線圖(征求意見稿)。根據路線圖,如果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的趨同項目、國際會計準則基金會(IASC)的問責機制和資金來源改革能夠取得裏程碑式的進展,SEC將從20114決定是否要求美國公眾公司采用IFRS。
2010年2月,根據反饋,SEC發表聲明,重申支持全球統壹高質量會計準則的目標,承認IFRS最有資格成為全球統壹的會計準則。
然而,許多反饋認為,在美國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面臨許多挑戰,成本很高。為此,SEC指示其員工制定並實施詳細的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