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科目壹+科目二可從事工作的範圍包括: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期貨資產管理機構、基金服務機構(含基金銷售、份額登記、估值、投資顧問、評價、信息技術系統服務等機構)、面向從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在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宣傳推介基金、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臺系統運營維護的人員。
應答時間:2021-11-22,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