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鄭州住房公積金住房消費類提取:
(1)購買自住住房;大住房消費提取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3)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2、鄭州住房公積金銷戶類提取:
(1)離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或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的;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非本市常住戶口或本市農業戶口的;
3)在職期間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4)有以下兩種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職工享受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
2)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性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九種重大疾病的。
(5)死亡。
(6)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