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未繳納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房屋時,必須先向房管部門查詢其維修資金賬戶余額。查詢時必須攜帶產權人身份證或房產證。
2.部分房屋在辦理產權證時已經繳納了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在這種情況下:
(1)賬戶余額不足30%的,需按現行標準繳納此項費用後方可轉賬;
(2)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余額超過首期繳納標準30%的,在產權轉移時同時劃轉維修資金。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四項費用今後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1,依法應由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承擔的* * *住宅部分、* *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2、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管道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3、應由當事人承擔因人為原因損壞住宅* * *部位、* *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
4、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承擔住宅部位、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