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小明,男,苗族,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縣人,1998年6月出生。全日制博士生,法學博士,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畢業於中南民族大學和華中師範大學。1984,加入中國* * *產黨。1987大學畢業後參加工作(留校任教)。歷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教研室主任、黨支部書記、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院長,中南民族大學副校長、黨委常委。現任湖北民族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邵陽大學、中南民族大學、華中師範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兼職教授,湖北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專家組成員,教育部學科評估專家,湖北省政府學位委員會學科評估組成員,中國民族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長期從事法學理論和大學治理的教學與研究,教書育人,致力於人才培養。近年來完成國家社科基金等國家級、省級科研項目10余項,發表學術著作70部。
多篇文章(部),主要涉及中外憲政制度、文化多樣性與地方治理、大學教育等領域,獲國家級、省級科研教學成果獎9項(其中壹等獎3項,二等獎3項)。曾獲湖北青年五四獎章(2001)、全國各族青年團結進步優秀成果獎(2001)、湖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2002)、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2002)、國家民委首屆突出貢獻專家獎(2004), 並入選湖北省新世紀高層次人才(2004年)2000年以來,多次應邀訪問英、美等國高校和科研機構,出席國際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