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應符合《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至第十六條相關條件,鼓勵依托國家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等高能級基礎研究平臺開展研究。
2、重大項目(不含聯合基金)實行“揭榜掛帥”“賽馬”制度,不論資歷、不設門檻。
3、企業申報原則上要求為創新型領軍企業或建有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企業研究院的高新技術企業。所以只有壹篇文章不壹定可以申請浙江省基金,要符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