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逐級由村(居)委會、學校、鎮(街道)、民政局審核,最後由區紅十字會辦公室集體討論,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給予救助。
3.救助金:救助金的數額壹般結合申請人的傷情和困難程度以及所在區紅十字會基金的運行情況確定。嚴格控制重復申請者。原則上當年不受理重復申請。
法律依據: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章程第三十四條。基金會的財產主要用於:
(壹)開展紅十字會的人道主義救援活動;
(二)資助和支持醫療、教育、養老、扶貧等社會公益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