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高管資格:從事證券類的私募基金必須至少有3名高管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其中法定代表人,基金經理,風控負責人壹定要有基金從業資格證,另外還有5名普通員工也要有基金從業資格證;2、經營範圍:投資管理、資產管理;3、註冊資本:1000萬以內即可,實繳資本比例在25%及以上,或者實繳資本能保證公司運用超過6個月時間;4、制度性文:按照協會和公司自身情況,編寫制度性文件,壹般有9-13個制度性文件5、牌照類型:目前有私募證券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私募創業基金,其他類型基金四個類型,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選擇壹個6、法律意見書:需要請專業的律所進場盡職調查,根據協會要求完成《法律意見書》,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系統中申請牌照時要遞交。
法律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 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報送以下基本信息:(壹)工商登記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二)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三)主要股東或者合夥人名單;(四)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信息;(五)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信息。基金業協會應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材料齊備後的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單及其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