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醫保資金年底結余返還比例是月工資基數的2%。醫療保險是給參保民眾提供醫療保障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由用人單位與個人***同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就醫產生的醫療費用,由醫保報銷壹部分,能有效減輕參保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基本醫療保險主要有兩個部分構成,壹個部分是個人帳戶,用於日常小病買藥、門診等支出,這些錢您是可以自由支配的。另外壹部分是統籌基金,用於大病住院類的報銷支出。這部分由社會保障資金管理部門來統籌運作。只要參保人每月扣繳醫療保險,每月都會按照壹定比例拿到這部分個人帳戶的醫療保險返錢。存折裏的這部分錢就是參保人自己的,可以隨意支配。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