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三十條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的增加,與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無關。
第三十壹條
收入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導致企業資產增加或負債減少,且經濟利益的流入能夠可靠地計量時才能確認。
第三十二條
符合收入定義和收入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納入利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