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蓋章的申請表; (2) 房屋買賣合同 ;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六條,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