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獎補資金是指由各級財政部門安排的,專項用於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財政獎補資金,主要目的是通過獎勵和補助,幫助農民解決壹家壹戶難以辦到的村內戶外的公益事業。政府通過民辦公助的方式,對符合規定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給予適當獎補。公益事業建設項目包括:村內道路、村民飲用水工程、村內公***環衛設施、橋涵建設、村內小型水利建設、村內公***活動場所、村容美化亮化、新能源設施和村民認為需要興辦的集體生產生活等其他公益事業項目。中央財政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管理辦法中規定中央財政負責分配中央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準確、全面地掌握縣級財政運行情況,科學、客觀地評價地方基本財力保障能力、努力程度和工作實績。中央財政是指國家財政中由中央政府直接支配的部分,在國家政權內部反映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分配關系。它肩負著維護國家的安全與安定,協調各地區之間的利益關系、資源配置以及整個國民經濟穩定增長的重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 第十條 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贈。
本法所稱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依法成立的,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本法所稱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是指依法成立的,從事公益事業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教育機構、科學研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社會公***文化機構、社會公***體育機構和社會福利機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