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向當地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投訴,讓政府部門出面調解。
3.找當地派出所民事調解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