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並原因:
1.適應城鎮化發展:隨著城鎮化的推進,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轉移到城市,原有的養老保險制度難以適應這種變化。整合有利於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水平,促進社會公平。
2.縮小城鄉差距:城鄉養老保險壹體化有利於縮小城鄉養老待遇差距,提高農村居民養老保障水平,實現老有所養。
3.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合並後,養老保險基金可以統壹籌集、管理和使用,可以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合並的影響:
1.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水平:並軌後,城鄉居民將享受統壹的養老待遇,有利於提高養老保障整體水平,改善民生。
2.促進社會公平:壹體化有利於消除城鄉養老待遇差距,實現社會公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優化資源配置:合並後,養老保險基金可以統壹籌集、管理和使用,優化資源配置,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4.促進城鎮化發展:壹體化有利於適應城鎮化發展,提高農村居民養老保障水平,減輕城市養老壓力,促進城鎮化發展。
總之,城鄉養老保險壹體化是適應社會發展、提高養老保障水平的重要舉措。通過並軌,可以統壹城鄉居民養老待遇,提高養老保障水平,促進社會公平,優化資源配置,提高人民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