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山東大學晶體材料研究所二級教授,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包括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大研究項目的獲獎項目)負責人;或主持國際組織重大科研項目經費累計200萬元以上。
3.特聘教授,山東大學晶體材料研究所二級教授評審學校聘請的泰山學者;還是全國學會第壹負責人;或者重要國際學術組織的主要負責人。
4.教育部首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獲得者。
5.山東大學晶體材料研究所二級教授在晶體材料領域最權威的期刊上評審發表過8篇及以上科技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