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51號),經國務院批準,現公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2014版)》,自2006年3月16日起施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第壹批)》同時廢止。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是國家為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利用而設立的政府基金,對於建立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利用的長效機制,規範我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利用活動,預防和減少環境汙染,促進資源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全國已有43家加工企業獲得基金補貼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