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會的業務範圍
1.募集資金:根據相關用途,接受各方捐贈,開展合法的募捐活動;
2.扶貧:組織各種社會活動,幫助弱勢群體,參與相關工作;
3.救災:幫助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救災工作,承擔救災援助項目,發放捐贈款物;
4.慈善救助:開展助孤助學等多項慈善救助活動;
5.公益救助:參與和推動文化、教育等慈善事業的發展,組織誌願者隊伍開展慈善活動;
6.交流合作:有效促進國內外公益組織的聯系,密切團體間的交流合作。